
- ¥111.11万
- ¥164.81万
- 首付 33.33万,月供 4725元
- 首付 -4.26万,月供 87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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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桐庐县
- 211.46㎡
- 未知
- 2/6层
- 1990年建成
- 朝南
- 住宅
- 未知
- 未知
- 已清空
- 不清楚
- 各自承担
- 简装
- 桐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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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卖 公 告
桐庐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3月10日10时至2021年3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桐庐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桐庐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http://fy.tonglu.gov.cn进入“司法拍卖”板块,点击进入“司法拍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为位于杭州市桐庐县县城建设弄16号201室的房地产(含室内固定装修)【浙(2016)桐庐县不动产权第0005434号】。
起拍价:91.6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公告发出之日至开拍前两日(节假日除外)期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以便集中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由出卖人(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分别承担,出卖人(原权利人)应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企业)所得税等;买受人应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契税等。但出卖人(原权利人)应负担的部分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在签收拍卖成交裁定之日起30日内办理过户手续,再凭相应的有效缴纳税费的凭证到本院办理垫付税费的退款事宜。逾期视作买受人自愿负担。
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及其他事项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至开拍前两日(节假日除外)期间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资格证明,并经本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拍,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拍;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与其他人以相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的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的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的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冻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3月31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本院以下帐户(户名:桐庐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622840032769988186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桐庐县支行营业中心)。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1-5859296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1-58500596(徐)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各银行“拍卖贷款”咨询电话:
1.农业银行桐庐县支行:吴达人 15869161649。
2.桐庐农商银行: 裘晓 15268169988。
3.华夏银行桐庐县支行:李斌13758103310、0571-69810968;吴晓勇13857197828、0571-69810968。
4. 建设银行桐庐支行:徐亮0571-6438220、13758196130;李华0571-64219559、13968012287。
温馨提醒: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等问题由竞买人自行咨询银行,办理贷款前期相关手续必须在标的物开拍前向银行办理。
桐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桐庐县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3月10日10时至2021年3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桐庐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桐庐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本次拍卖标的为位于杭州市桐庐县县城建设弄16号201室的房地产(含室内固定装修)【浙(2016)桐庐县不动产权第0005434号】。
起拍价:91.6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
标的物详情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桐庐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二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拍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资格证明,并经本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拍,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拍;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与其他人以相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的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的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的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应有15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5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1年3月31日15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在付清余款后,本院通知时(一般10个工作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地址:桐庐县迎春南路31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本院以下帐户(户名:桐庐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622840032769988186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桐庐县支行营业中心)。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弥补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依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由出卖人(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分别承担,出卖人(原权利人)应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企业)所得税等;买受人应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契税等。但出卖人(原权利人)应负担的部分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在签收拍卖成交裁定之日起30日内办理过户手续,再凭相应的有效缴纳税费的凭证到本院办理垫付税费的退款事宜。逾期视作买受人自愿负担。其他所涉拖欠税费的,根据法律规定及案件的实际情况,由本院审查后确定。有关税费的金额和买受人应承担的开票事项等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不动产所在地的税务、房管、规划和自然资源及物业公司等相关单位咨询了解。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暂缓、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本院可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1-5859296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桐庐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2021年1月12日
                                       
  拍品名称   |   标的物:杭州市桐庐县县城建设弄16号201室(含室内固定装修) (评估价为143万元)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        &radic             2.土地使用权证                   3.契税证                    | |
  拍品所有人   |   章x   | |
  拍品现状   |   腾空情况   |   已腾空。2021年3月9日10:00于标的物所在地集中看样。   |
  钥 匙   |   有      | |
  水、电情况   |   不详   | |
  权利限制情况   |   桐庐县人民法院首封,有抵押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1、拍卖范围:  拍卖范围为杭州市桐庐县县城建设弄16号201室,房屋证载建筑面积211.4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35.24平方米。本次拍卖范围为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包括与拍卖房屋不可分割的基本固定装修,但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家具电器及债权债务等其它资产。  2、不动产权益状况:  根据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供的编号TQ20201214-0001261号《桐庐县不动产权属信息查询记录》记载,不动产坐落为杭州市桐庐县县城建设弄16号201室,权证号(证明号)为浙(2016)桐庐县不动产权第0005434号,拍卖范围用途为办公/非住宅,建筑面积211.4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35.24平方米,使用期限至2055年07月14日,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存量房,共有情况共同共有,登记日期2016年09月03日,权利状态为现状,附记:法院裁定。本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用。原证桐土国用(2005)第01-1341号、桐房权证城转字第07251号注销。  3、 房地产实物状况:  (1)土地状况  拍卖标的物土地使用权面积35.24平方米(分摊面积),用途办公,权利性质出让,使用期限至2055年7月14日。拍卖范围所属宗地东邻富春路,西南邻建设弄,北邻兴洋路。宗地形状较规则,地形平坦,地势与外围道路齐平,土壤无明显污染,地基较稳固,具有较高的承载力和良好的水文地质条件,基础设施条件完备,土地平整,地上有建筑物,土地利用状况较好。  (2)建筑物状况  拍卖标的物所在房屋为混合结构的多层建筑物,建成于1990年,房屋总层数6层,单元平面布置形式为一梯二户。拍卖范围位于第2层,主体朝南,房屋证载建筑面积211.46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办公。实地查勘时,室内为空置状态,内部整体户型布局合理,已根据需要分隔为多个房间、卫生间等。室内装修情况:地面铺设地砖(部分木地板)、墙面乳胶漆(部分面砖、墙纸);配有固定柜、铝合金窗、不锈钢防盗窗、钢板防盗门等。拍卖范围所在房屋水电卫等设施齐全,通风及采光条件一般,整体使用维护状况尚可,属基本完好房。  4、房地产区位状况:  拍卖标的物所在小区位于杭州市桐庐县老城区,东邻富春路,西南邻建设弄,北邻兴洋路。拍卖范围区域内生活及商业配套设施较齐全,如学校(桐庐县实验小学、桐庐县迎春小学、桐庐县城关初级中学)、医院(桐庐县中医院)、益多购物中心、便利超市、益多净菜农贸市场、银行等。区域内以富春路为出行主干道,车辆进出较便利。附近有桐庐1路、桐庐2路、桐庐5路、桐庐10路、桐庐12路、桐庐18路、桐庐23路公交线路,公共交通较便捷。  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是否拖欠水电费等情况不详,如存在,则均由买受人承担。  2、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3、依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由出卖人(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分别承担,出卖人(原权利人)应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企业)所得税等,买受人应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契税等,但出卖人(原权利人)应负担的部分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在签收拍卖成交裁定之日起30日内完成税费的垫付义务,再凭相应的有效缴纳税费的凭证到本院办理退款事宜。逾期视作买受人自愿负担。  4、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5、2021年3月9日10:00于标的物所在地集中看样。      |
重要提示: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桐庐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二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后,不再接受办理委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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